为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安全管理,保障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淮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淮安市卫生监督所于近期对全市托育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淮安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和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的执业行为,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良好的照护服务。
此次专项检查采用县区普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查243家托育机构,重点检查托育机构的备案情况、卫生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管理等。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托育机构能够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传染病防治措施,完善相应硬件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但也存在个别托育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托育服务意识不强,开展托育服务未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开展托育服务未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予以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对托育机构人员进行普法,增强其守法意识。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进托育机构有序健康发展,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更好的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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