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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因台风等自然灾害受损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维修资金,符合条件可简易程序办理

近期,常州市遭受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影响,部分房屋和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市住房保障中心近日向主城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台风等自然灾害受损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促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要提高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效率,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受理报修材料后,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时间,必要时做到“当天报修当天查勘、当天申报当天审核”。对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楼顶、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安全或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应严格按照应急程序尽快办理。

对结算金额在8000元以下的屋面、外墙、涉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可引导申请人选择维修资金简易程序。

《通知》同时提示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材料审核,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必要时应组织现场核实,谨防“搭便车”虚报维修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挪用维修资金的行为发生,确保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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