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市应急管理局“四强化”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经营旺季安全风险。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带队对仓库开展全面自查,自查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全部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排查整治整改线上全过程监督,累计自查隐患50余条;组织全市1064家烟花爆竹零售点签订《经营旺季安全承诺书》,承诺加强行业自律,做到规范守法经营,不销售超标、伪劣、违禁烟花爆竹,严禁在微信、QQ群、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发布经营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的危害性,鼓励广大群众主动抵制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强化源头准入管控。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延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由市应急局组织安全专家对库区、库房进行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行政许可。各县区应急部门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严格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不具备《规范》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对已经领取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在检查中发现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强化风险管控措施,经整改仍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依法撤销许可证。
强化安全监管力度。结合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采取执法检查、县区互查、市级督查多种方式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检查督查。通过翻阅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批发企业库区、库房及安全设施达标情况、产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仓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组织各县区应急局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及时安排部署,紧盯重点村落、重点人群,严查非法经营。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判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风险形势,联合开展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查重罚,重拳出击,坚决遏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照;对发现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