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力优服务、强保障、促提升,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更好展示“象征意义”作出生态环境部门贡献。
一是抓好源头预防。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划要求,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二是保障总量指标。制定《淮安市排污总量指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健全完善市、县(区)二级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构建“分级储备、先备后用、多储多用”的管理体系,实行排污总量指标月调度、季研判,按要素调配排污总量指标。
三是优化项目审批。建立营商服务专员、行政审批“不同意”事项报备等制度,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做到“前期有人指导、报批有人协调、建设有人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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