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苏州市版权局即日(6月14日)起在全市启动2024年度市重大版权推广运用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项目主要支持文学艺术、音乐美术、曲艺戏剧、影视、计算机软件、工艺设计等类版权作品的推广运用,如申报作品为包含在硬件产品中的软件作品或需与硬件产品同时使用的软件作品,则软件应占整个产品价值的主要部分,且须提供相应证明。
申报人应为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与版权作品创作研发与推广运用相关业务活动,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为所申报作品版权的权利人,且申报作品已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6月1日之后;申报项目所涉作品创作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具有明显独创性,内容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版权转化、版权交易能力;具备扎实的版权工作基础和较强的版权推广运用能力;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财务制度健全规范,至申报截止日,已完整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及以上;业务活动中守法诚信,无恶意侵害版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所申报项目如获立项,实施时间不超过两年,即须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并验收结项。
7月15日前,申报单位按照《2024年度苏州市重大版权推广运用项目指南》要求,通过“苏州市版权项目申报平台”(http://szbq.xcb.suzhou.com.cn/)填报项目资料,提交至所在县级市(区)版权管理部门审核。市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提交至市版权协会初审。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申报材料须全面、真实、客观,暂不需要邮寄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