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利用社会力量支持统计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涉农政策提供有力的统计信息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统一部署,我局深入推进农情观察员选用工作。
一是强化部署协同。在收到省统计局《关于组织做好全省农情观察员选用工作的通知》后,我局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在系统内组织传达学习,明确选用要求、工作职责及体系建设。我局与县(区)统计局协同部署,在构建两级联络员网格的同时,综合各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街道)农业(技)人员、渔农村统计员等情况,合理确定农情观察员人选并开展相关履职要求学习,形成《农情观察员名录库表》《农情观察联络员名单表》报送省局,及时完成了农情观察员注册。
二是强化联动协同。在做好四季度季度和年报工作的同时,结合选用农情观察员分布区域、个体特点、日常工作安排等实际情况,通过我局抓总、县(区)分片、乡镇(街道)包面、村委管点等四级联动协同方式,明确并落实农情观察员职责要求,适时召集相关统计员、农业干部、农技人员、经营主体等召开座谈会,确保农村社会经济情况咨询调研、接收惠农及统计信息服务能够按时、高效推进。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在做好纵向协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横向部门对接,市、县(区)两级统计部门加强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对接联系,广泛了解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基层从事农业工作的干部和农技人员等详细情况,为做好农情观察员选用储备、农情观察员名录库动态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