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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交警开展远光灯滥用专项治理行动

本报讯(通讯员徐向道)正确使用灯光,对安全驾驶而言十分重要,驾车时遇到远光灯的“袭击”,犹如蒙住了双眼,司机瞬间致盲,行人也将避让不及,极易造成事故隐患。12月以来,台州交警持续开展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

12月8日是整治行动的第二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二大队在黄岩城区、院桥、头陀、宁溪等相关路段设置9个卡点,同时段开展远光灯滥用专项整治。

当晚7点10分,院桥派出所执勤民警正在设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没多久,一辆开着远光灯的小型客车行驶至检查点,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检查,民警指着驾驶室仪表盘的远光灯指示灯问驾驶人“这是什么灯?”驾驶人余某这才醒悟自己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违法了,并表示很抱歉,马上纠正。驾驶人余某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元处罚,驾驶证记1分。

同时段,其他各点位都相继查获多起远光灯滥用违法行为,通过2个小时的整治,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101起,违法驾驶人均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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