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统筹协调、制订问题清单、推行督查考核……近日,我市推出“硬核”措施,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倾心尽力守护河湖水环境面貌、生态安全,全面提升河湖综合治理质效,推进“河长制”工作落细落实。
3月初,数日春雨后,巡河人员穿梭在全市各级河湖沿线,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巡查。今年,我市将充分发挥市级河长统筹协调作用,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明晰跨行政区域的河湖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在此过程中,协调水利、环保、发改、城管、住建、农委、规划、公安等部门积极参与巡河,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从居民生活用水、企业排口、畜禽粪污等方面着手,推动分类整治、强化源头治理。镇、村河长将继续加大巡河力度,抓好水行政执法、水生态修复、“两违三乱”“清四乱”整治等重点任务,提升河长履职实效,厚植水美靖江生态底色。
眼下,我市河长制办公室正把脉河湖问题,积极制订市、镇级河长责任河湖的问题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对照责任清单,我市将强化全过程跟踪督查,持续开展河道整治专项行动,以农村河道占用整治行动为重点,推动解决河湖综合治理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针对省委巡视、人大执法检查、河长制督办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的河湖问题以及河湖“清四乱”问题,推进全面整改和“回头看”行动,明确整改时限,定期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河长制最终落脚是“河长治”。我市全面推行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等机制执行,将之纳入河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同时,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镇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河长履职情况,跟踪督促巡河发现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河长制办公室将加强信息通报,对行动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河湖生态明显恶化等情形,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推进河长制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百姓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