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涟水县扎实开展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通过强化财税金融扶持、强化土地供给扶持、强化干部人才扶持等措施,全方位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实现共同富裕。
一是强化财税金融扶持。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加大财政资金向经济薄弱村倾斜力度,探索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优先安排实施经济薄弱村经济项目建设。村集体创办一二三产项目,竣工投产后形成的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用于村集体经济再发展。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降低融资门槛,对与经济薄弱村建有利益联结机制的涉农企业实行计划优先、利率优惠。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逐步实现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开展生产设施、集体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资产、农房等抵押贷款业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是强化土地供给扶持。持续优化镇村空间布局,编制经济薄弱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并优先保障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村内土地的,可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办理征地手续。允许村集体依法改造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或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经营。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在保障“户有所居”基础上,支持农民以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财产权入股组建农民合作社,由村集体统筹经营管理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干部人才扶持。多方联动,确保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选派全覆盖,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员优先兼任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乡贤等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干事创业或通过法定程序选配村“两委”干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鼓励退休干部、优秀村书记、农业科技专家、企业家等担任村级发展指导员,持续深化村干部“双专”建设,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鼓励经济薄弱村与帮促单位、结对强村与弱村建立党建联合体,实现资源共享;实施“人才兴村”计划,强化与省农科院、扬州大学等单位和芦笋协会、大米协会等机构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信息技术应用,提升经济薄弱村产业发展竞争力;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下乡领办、创办、兴办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通过知识产权、资金等要素入股、参股,按股份获取相应收益。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基层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