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工作,明确县安委会43个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建立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机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举报事件按照性质分类,做到每一起举报事件都能第一时间匹配相应责任部门,杜绝推诿扯皮。
高效落实。规范举报处置工作流程,建立举报处理限期制度,接到省举报平台转发的举报事件,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转发相应主管部门处理,明确核查整改期限,部门间高效联动,已累计处理安全生产举报事件1277件,消除309处安全隐患,有力的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式总体稳定,为我县安全生产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环境。
动态跟踪。对整改难度较大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举报事件,落实闭环管理制度,持续跟踪记录,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建议,已累计处理62件相关举报事件,真正做到举报一件、核查一件、整改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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