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亳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用地酒店项目分幢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明确酒店项目可以分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酒店是集餐饮、住宿、娱乐等多用途为一体的具有综合使用功能的房屋组合体,综合考虑酒店项目的整体功能完整性,以前市中心城区的酒店项目为整体颁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纾企解困,方便酒店项目灵活融资贷款,我市制定出台了《意见》。
《意见》明确,商业用地上酒店项目房屋在完成工程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手续后,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可按幢设立不动产单元,按幢办理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共用宗。房屋按幢设定不动产单元,应满足有固定界限、且可以独立使用的要求。按幢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可以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为确保酒店项目服务功能的整体性和完整性,不得按幢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商业用地酒店项目在批准文件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予分割办证的,按批准文件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意见》执行前已整体办理酒店项目登记的不动产,按照自愿原则,权利人可以依据上述有关规定按幢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刘璐)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