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人社局获悉,随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县内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从1242元/月提高到1356元/月,每月提高114元。
目前,我县共有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17家。凡是有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和毕业学年起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基地在见习结束后3个月内,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办理,或者向县就业管理中心提交线下申报,补贴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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