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阜阳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立法审议类项目3件、调研类项目1件。
编制立法工作计划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工作计划紧扣我市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加快建设“三地一区”“十个区域性强市”,积极呼应群众立法需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聚焦电梯安全管理,安排审议《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安排审议《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安排审议《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安全处理,安排调研《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改)》。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3年度立法计划完成情况,结合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情况,按照“地方发展急需优先、立法条件成熟优先”的立项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反复研究,最终编制形成立法工作计划。
“每一项计划都经过审慎研究和论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表示,接下来,法工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和完善相关立法项目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审查等工作,尤其是注重运用多种形式推动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针对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创新调研方式,切实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