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通过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现公告如下:
一、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言龙
二、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徐伟红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冯中元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1月14日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补选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8名。现将名单公告如下(按姓名笔画为序):
年士国 刘善权 张永久 张 涛 陆开斌 陈春雷 陈逸东 童浩平(女)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1月14日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军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一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市政府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全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围绕“改作风、优环境,抓招商、推创新,增投资、建项目,惠民生、创幸福”的工作主线,锚定“制造强市、产业立市”第一战略和“双招双引、项目建设”第一战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振有效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城乡一体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打造文旅支柱产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干字当头、创先争优,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坚实基础,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幸福蚌埠而努力奋斗!
关于蚌埠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蚌埠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蚌埠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蚌埠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蚌埠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蚌埠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蚌埠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蚌埠市2025年预算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蚌埠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蚌埠市2025年市级预算。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倪建胜同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幸福蚌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仁宝同志所作的《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民司法、担当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健全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新时代法院铁军,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幸福蚌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关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瑞华同志所作的《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幸福蚌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