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县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部署,全力聚焦妇女儿童群体利益,履行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大力助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维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十四五”以来,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88元提高到98元,累计投入财政资金4.73亿元,持续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支持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全县初一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等;累计安排残疾人康复资金4059.25万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4732万元,兜底兜牢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对机构养育孤儿及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月再分别增加50元、100元,困境儿童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是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推动儿童教育蓬勃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自2020年起,我县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每人每年650元。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3年春季学期起,我县义务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小学生每人每年700元提高到8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100元,全县年增加生均公用经费3253.61万元。加大扶贫助学资金支持力度,“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学前及义务教育困难学生助学金2.11亿元,惠及24.58万人次,充分发挥阳光财政职能,落实扶贫助学保障制度,确保学生不因困失学、因贫失学。
三是统筹事业发展经费,践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十四五”以来,县财政局分别按年人均不低于1元、0.5元标准安排妇女和儿童事业发展经费,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累计安排妇女和儿童事业发展经费210.5万元,主要用于政策宣传、贫困母亲儿童资助、“五美庭院”创建、女性创业活动等。
下一步,该县财政将继续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妇儿保障有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妇儿工作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完善财政支持妇女儿童工作举措,助推沭阳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