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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城乡居民健康福祉我市有序推进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10月9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介绍了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政策、参保及缴费方式等情况。

据介绍,2025年度财政对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财政部门还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345元,个人缴费55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310元,个人缴费9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00元,个人缴费200元。目前,我市已开通线上线下参保及缴费渠道,缴费时间从今年9月1日开始,原则上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征缴到位,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保障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悉,今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通过激励措施鼓励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连续参保缴费,参保人员可获得更高保障,也从根本上更好地维护全体参保人利益,同时保证基金平稳运行。

下一步,全市医保部门将按照国家和省参保长效机制有关政策要求抓好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与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动,从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管理服务、动员宣传、待遇保障等多方面采取综合性举措,持续深化改革,提升医保服务便捷性、可及性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规范性,不断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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