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委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3月7日至15日,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被巡察的24家单位进行“一对一”反馈。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本轮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分管市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级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出席巡察反馈会。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巡察也发现,部分乡镇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等方面仍有差距。其他被巡察党组织还存在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成效不足、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够到位等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党组(党委)书记要坚决扛起“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综合运用第六轮巡察成果,抓实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管理、突出系统治理,以“全周期”理念推动整改收效见效,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贯穿于整改全过程,切实以巡察整改新成效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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