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宿迁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进各族群众精神共建、民生共享、和谐共治、活力共融、团结共富,打造民族工作“五共”模式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不断推进各族群众精神共建。积极申报“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2023年全国试点示范项目”;持续加大“红石榴家园”建设力度,在街道社区、相关学校等选育15家 “红石榴家园”精品单位,其中3家获省民宗委命名挂牌;依托市区及三个县城部分户外公园、街头绿地、广场等场所,合理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形象标识、雕塑小品等,创建6处民族团结广场,让市民在休闲娱乐中感受到民族团结宣传氛围;打造民族团结进步阵地品牌,指导各地深入开展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泗阳县成功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泗洪县梅花镇段庄民族村成功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是不断推进各族群众民生共享。争取少数民族村居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6万元,支持少数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在泗阳县杨集民族村建设村内道路,使全市首家由国家民委命名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更具魅力;市局本级持续投入20多万元,在宿豫区大兴镇周夏社区民族组累计安装路灯156盏,有效解决当地居民夜晚出行不便问题,使少数民族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支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发展壮大,今年共拨付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872万元,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发展信心。
三是不断推进各族群众和谐共治。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积极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对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群众送法上门,主动宣传当地各项管理规定和服务事项,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在中小学校园内采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宪法、党的民族政策及民族基本知识;依托宪法宣传月、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宣讲200余次;开展民宗政策法规“六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工作政策法规宣传读本》《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众人数4000余人。
四是不断推进各族群众活力共融。着力构建“互嵌式”发展特色模式,促进全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化“红石榴就业行动”,组织动员全市29家企业参与,吸纳“民族八省区”就业务工人员790余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青少年思想引领走进宿迁中学新疆班”活动,持续开展新疆班学生与内地生“混班教学、混合住宿、混合就餐”,在学生中播撒民族团结的种子;联合宿迁学院开展以“传承运河文化,共促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少数民族学生走进宿迁活动,围绕大运河的历史与现状,就如何“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开展一系列学习和调研,将走进宿迁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机结合,让各民族同学在沉浸式体验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是不断推进各族群众团结共富。根据各地少数民族村居不同资源禀赋,综合采取“红石榴村企结对”“红石榴+电商”“红石榴+旅游”等新模式,举办“红石榴村企结对”暨“红石榴家园”精品单位互观互学交流活动,进行阶段总结、交流经验做法、推广新模式,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开拓思路、明确方向,持续深入推动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壮大少数民族村居集体经济,增加群众就业,促进少数民族村居集体经济和居民收入“双增收”,如泗阳县花井民族村“锋花”民族团结富民示范基地,带动村民就业80余人,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12万元,成为全省“村企联建”典型范例;泗洪县段庄社区结对“民族生态园”项目,可吸纳少数民族村民50余人用工,人均年收入增加11000元。省民宗委多次实地调研该市少数民族村居经济发展新模式,予以高度评价。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红石榴村村结对”经验交流会上作优秀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