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优化体制机制,推动邮轮旅游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7月18日,以“创新·合作·共航”为主题的上海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成立仪式在中国首艘自主运营豪华邮轮——星旅远洋·鼓浪屿号上成功举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郑振玉,宝山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邓小冬,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周文杰出席成立仪式并致辞。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永庆、沈英明,宝山区副区长丁力等出席。
仪式上,宝山区政府与上海海事法院共同签署《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与上海海事法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提升邮轮法律服务能级、搭建邮轮法律信息交流平台、发挥宝山邮轮法律功能示范效应、打造邮轮法律研究高端智库”四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交流。
郑振玉指出,上海市抓住全球邮轮产业体系和布局变革的历史机遇,加速布局国际邮轮产业链高端环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为上海国际邮轮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要充分认识法治在保障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的积极作用,司法行政部门要协调各参与主体,更好保障邮轮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邓小冬在致辞中指出,邮轮是国际市场具有风向标意义的旅游载体,邮轮旅游产业也是宝山重要的发展名片。邮轮法律服务日益成为推进邮轮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意识,先行先试,尽快构建起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市场主导的邮轮法治生态圈。希望共同体加强行业联动、整合资源力量,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紧密合作、共同发展,以法治保障之“进”,引领邮轮经济发展之“稳”。
汪彤指出,推进国际邮轮发展是全面建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一环,宝山区积极发展上海国际邮轮旅游度假区,为构建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打下坚实基础。希望以此次合作签约为契机,加强上海海事法院与宝山在国际邮轮产业法治发展方面的合作,共同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引导邮轮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打造国际邮轮法律服务的“样板间”。
周文杰指出,当前,邮轮市场正呈现快速恢复和增长态势,上海对优化邮轮经济产业链布局、推进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作出了明确部署,宝山也不断推动邮轮产业发展,为邮轮法律服务不断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市司法局将推动强化邮轮经济发展制度支撑,更好支持宝山邮轮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打造邮轮法律的服务高地和邮轮法治人才的培养高地。
中国邮轮产业,宝山已创造了多个“第一”:全国以及亚洲第一的国际邮轮港、全国一半以上的邮轮旅客人次、首个“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首个且唯一的“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第一艘中国产大型邮轮“爱达·魔都号”首航、德国途易酒店集团打造上海首店。
仪式现场成立的“上海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同样具有领先意义和推动作用。
“共同体”以打造面向全球的邮轮争议解决中心和推动提升涉外邮轮法律建设水平为目标,汇集行政机关、口岸单位、司法机关、法学院校、仲裁机构、行业协会、邮轮企业等首批50余家成员单位,共同构建以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为核心、上海市宝山泛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和宝山邮轮法律服务中心为支点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加快形成邮轮争议解决高地、邮轮法律服务高地和邮轮法治人才培养高地。
仪式现场还发布了《上海市宝山区邮轮旅游合规指引》,并举行赠书仪式。《指引》广泛适用于邮轮设计建造企业、邮轮运营企业、港口码头服务企业、旅行社等与邮轮旅游产业紧密相关的企业以及个人,详细列出适用主体的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在内容精准的基础上兼具可读性和实用性。
为进一步创新邮轮争议解决机制,揭牌成立了上海海事法院国际邮轮港审判工作站、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邮轮运输仲裁中心和上海宝山邮轮法律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集成式”诉非联动解纷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高能级的法治保障需要主动开拓新视野、了解新规则、树立新标杆。围绕“高质量法治建设与国际合作下的邮轮经济发展”主题,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志鹏,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亚洲区总经理庄炜分别进行了主旨演讲。他们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了法治建设对邮轮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下阶段,上海宝山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将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开展工作,重点在优化争议解决服务、发挥司法保障职能、打响邮轮法律品牌、打造高端研究智库、建立交流研讨机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六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引领示范中国邮轮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