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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增加210元

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4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99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490元。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南京市职工每月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比2023年度增加210元。

每月打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数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为:用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的区间为5%—12%,由单位自主选择。其中,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部分则按1:1比例缴存,两者相加即为职工每月的公积金月缴存总额。

2023年我市执行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8700元,最低不低于2280元。2024年调整后的最高和最低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均有所增加。

《通知》明确,此次调整的范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在职职工。各单位应为全部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及补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办理可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存基数调整;也可以前往本单位开户的银行网点领取相关材料信息后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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