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源头化解,切实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环境。
加强调解组织建设。2023年以来,指导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调解组织19家、商会1家、协会1家,调解员人数达92人。组织企业参加劳动关系调解员培训,累计培训人员50余人。
提升法制宣传实效。推行劳动保障监察柔性执法理念,开展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的劳动执法与企业用工服务指导宣传12场。向辖区50余家企业普及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法律知识,解答企业问题200余个。
精准提供全面服务。深入企业一线,面对面听取意见,找准企业在人才招聘、用工管理、社会保障及劳动争议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沟通交流提出解决方案,共走访辖区内企业32家,帮助解决劳动关系类问题8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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