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蚌埠市审计局积极探索开展巡察与审计工作同步,实现资源共享,推动巡察与审计监督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取得“1+1>2”的效果,有效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一是科学统筹协同机制,科学安排提前酝酿。2021年初,市委巡察办和市审计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加强工作协同,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建立日常沟通、定期会商、双向协助、成果共享等多项工作机制,破解了巡察组专业人员有限、深入挖掘财经问题难度大等难题,通过“巡审联动”解决了巡不深、察不透、巡不精准等问题。
二是加强融合与协作,进一步提升监督合力。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根据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或年初工作计划,对“巡审联动”项目各自立项,分别成立巡察组、审计组。充分运用巡审同步、抽调编组2种联动模式,增强协同联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同时列入巡察和审计计划的单位,组建巡察组和审计组同步进驻;对列入巡察计划但未列入审计计划的单位,直接由审计组或抽调审计人员参加巡察。
三是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彰显监督叠加效应。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组利用经济监督专业优势,通过对财务核算资料的检查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外部数据综合比对分析,较为快捷、精准地发现问题或线索,并将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与巡察组进行沟通,便于巡察组更快、更精准锁定监督方向和重点。巡察组充分发挥政治威慑优势,通过组织巡察谈话、调阅信访资料、调阅相关部门经济案件线索等,将掌握经济方面的重要问题信息交由审计组进行核查或者调用审计组人员配合进行调查核实,保证相关疑点线索得到深入挖掘,形成监督成果,切实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巡审联动”综合效应。
四是推动整改落实,合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加强“巡审联动”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协作与配合,对被巡审单位整改工作统一进行反馈、统一整改标准、统一整改时限等,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并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共同跟踪督促整改落实。联合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反馈,确保问题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做深做实巡审“后半篇文章”,保证巡审作用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