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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助餐服务温暖老人幸福“食”光

我市持续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 老年助餐服务温暖老人幸福“食”光

西红柿炒鸡蛋、家常豆腐、清炒蔬菜……8月5日中午时分,记者来到淮南高新区弘湖社区老年食堂,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已摆放完毕,荤素搭配适宜。

家住附近小区的老年人陆续来到食堂,有的选择打包带走,有的选择在食堂就餐。“社区食堂环境整洁,价格合理,饭菜可口,符合我们老年人清淡的口味。”前来就餐的王大爷告诉记者,天气炎热,他和老伴经常光顾社区食堂。

老年助餐服务不仅是老年人关注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社会稳定发展的民生实事。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民政部门持续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重点聚焦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人,精细化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切实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化运营

健全市场参与机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老年助餐服务。鼓励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务。支持餐饮企业采取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社区门店开办老年餐桌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探索“服务积分”“志愿+信用”等模式,培育发展老年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建立服务评价激励机制。

完善餐食配送机制。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支持餐饮企业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置集中“配送点”,为送餐进小区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开展“志愿服务+老年助餐”活动,引导低龄健康老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老党员、亲属邻里共同参与老年助餐,提升助餐服务质量。

优化农村助餐机制。针对农村老年助餐难开展的问题,部分乡镇依托村部食堂、村级养老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等现有设施,增加助餐功能。在人口较为分散的地方,探索邻里互助助餐、多村联建助餐等灵活多样的助餐方式。潘集区将老年助餐与农村幸福院建设相结合,古沟乡陶郢村、架河镇前家村农村幸福院引导驻村企业、能人大户捐款捐物,动员老人子女为其办理爱心助餐卡,推动形成多元共担的助餐筹资机制,实现助餐与农村幸福院共同发展。

创新助餐模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创新整体打包运营模式。将多家老年食堂(助餐点)打包交由第三方运营,统筹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降低助餐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凤台县采用合作共建方式,与小城大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委托该公司统一运营县内37家社区老年食堂及助餐点,采取“中央厨房”+配送的方式,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

推行物业养老融合模式。以开展金岭社区“物业+养老”试点为契机,结合“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推进“物业+养老+助餐”老年助餐服务模式,面向高龄、独居、空巢、失能等有需求的老年人推出免费送餐、上门修理、事项代办等定制化、个性化服务,颇受群众好评。

探索嵌入机构助餐模式。在嵌入式养老机构(综合体)增设就餐区域,为老人提供集助餐、照护、医疗、康复为一体的服务。并“以大带小”由嵌入式综合体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和老年助餐点,由街道辐射带动社区,延伸到居家上门服务,形成有序衔接的养老服务链条。

落实综合监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优质的助餐服务

把控食品源头。凤台县运营企业在各类食材上实行准入制,建设老年助餐蔬菜专供基地,为全县老年助餐中央厨房提供绿色无污染的时鲜蔬菜,确保蔬菜供应全流程可追溯。在确保助餐服务安全的基础上,加强对食品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实现多方共管。市民政局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建立老年食堂(助餐点)“六公示”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等全部上墙公示。市民政局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定期联合抽查,严格老年食堂(助餐点)后厨卫生、食品留样、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等。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担任食品安全监管员,定期对助餐食堂运送食材、制作菜品、买饭用餐、定价等环节进行实地查看,让老人们吃得安全、放心。

畅通反馈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投诉咨询电话,在老年食堂(助餐点)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群众助餐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助餐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老年人的满意度。

记者 朱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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