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保障我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确保天然气价格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公正,11月29日,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了温州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
听证会上,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温州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起草说明。根据联动机制,原则上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每年联动上调不超过一次,联动下调次数不限。当气源采购年度协议价上下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基期采购成本10%,经市政府同意后,适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销售价格与气源采购成本同步同向调整。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执行居民价格第一阶梯1.1倍的,一并实施联动。
调整期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气源协议价格(经市政府同意的进行价格传导部分)+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拟定0.58元/立方米。未经传导的部分可通过燃气经营公司交叉补贴或累计计算到下一周期。根据启动条件测算居民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各档用气价格按照调整额统一进行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次调价幅度不超过基期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的15%。
对符合价格联动启动条件的,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审核,拟定调价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明确调价幅度、调价金额及价格联动启动的日期。
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各方听证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围绕机制的建立提出了诚恳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在认真汇总听证会参加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记者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