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讯 (记者何家玉)昨天,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了解到,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编制的《政务服务差评处置工作规范》已正式实施,从政务服务机构和评价对象两个维度,对差评处置流程进行规范,要求谁主管谁主办、谁办理谁负责,确保实名差评回复率100%、整改率100%、回访率100%。这也是市政务办近年来牵头编制的第三项江苏省地方标准。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此后发布的《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和《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两项国家标准,阐述了开展“好差评”的基础指导性工作,并将现场“一次一评”和网上服务“一事一评”两种评价渠道操作方法具体化,初步构成现阶段“好差评”标准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好差评”标准体系,确保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及时得到回应、每个“差评”得到有效整改和回复,市政务办根据上级要求牵头起草《政务服务差评处置工作规范》,据了解,2018年,我市就曾牵头起草《政务服务投诉处置规范》这一国标文件,近三年起草的《南通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办法》《政务服务差评整改工作规范》两个文件,指导全市“好差评”工作推进,取得积极成效。新的标准文件也是在这些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编制的。标准的编制形成“差评”处置工作闭环,将有助于提升政务服务“差评”处置质效,促进全省政务服务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