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宿迁市出台《宿迁市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4年)》(以下简称《细则》),通过贷款贴息支持企业加大创新载体项目建设力度、投身智改数转网联改造、积极进行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推进其他设备更新项目。
一、形成资金合力。对获得省级1个百分点贴息的制造业贷款项目,市、县(区)统筹再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通过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投入,形成资金合力,提升贷款贴息奖励资金使用效果,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投入成本。
二、政策直达企业。企业在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期间,按照直接扣减2个百分点财政贴息后的利率付息。财政贴息资金与银行实行“先预拨后清算”,贴息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预拨至银行,贴息政策到期后,统一进行清算。
三、加强资金监管。《细则》要求县(区)工信、财政部门加强对相关银行贷款发放情况跟踪,组织事后审核和检查,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全力做好贴息资金保障,持续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政策执行落地见效,做到“应贴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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