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传达了国家、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并就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以来工作情况及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我区文物普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高质量推进。
当前,我区文物“四普”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扎实有序进行中,普查工作队员深入乡村田野,对石港、二甲等镇街近二十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位进行实地打点勘测,按照普查标准规范和质量要求,做好采集填报、数据核查、录入和登记等工作。在普查过程中,区普查办加强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作,主动与财政、党史、资规、住建等部门对接,落实好相关领域文物普查的通知,做好经费、地理信息等实地调查保障工作。积极落实全省普查周报月报制度,及时上报普查工作进度,强化普查数据质量管理,规范信息录入、图纸绘制、照片拍摄要求。同时,区普查办多方推动普查宣传工作,动员各镇(街道)对我区不可移动文物基本情况、文物知识、法律法规、文物普查意义等通过横幅、大屏进行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对文物普查工作的认知,强化普查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
下一步,通州区将遵循“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四普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实地调查、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任务,确保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