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海门区“厂中厂”安全治理现场会在三星镇召开,现场,海门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施勇介绍了海门区“五步走”扎实推进“厂中厂”专项治理的成效。今年以来,海门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消防、城管、住建等部门,持续开展“厂中厂”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全区“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绘制底数清单“网络图”
3月18日,海门区出台《海门区“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4月23日召开“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治理范围、治理内容、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厂中厂”专项整治工作。各区镇组成综合执法、安监、消防、经发等部门人员的小分队,同时发挥村(社区)基础网格作用,逐村(社区)、逐企(单位)、逐户“过筛子”,开展全方位摸排,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厂中厂”企业1448家。
把好安全审核“准入关”
“我们制定了‘厂中厂’不予准入和清退条件清单,督促指导出租方根据厂房使用性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制定企业不予准入清单,提高承租企业准入门槛。”施勇说。对涉及淘汰工艺或者明令禁止危险化学品和生产工艺的企业禁止入驻,铝镁等金属粉尘、采用集中除尘设备的木粉尘生产工艺、高温熔融金属生产禁止入驻多层厂房,从源头上把控安全风险。
此外,重点关注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承租企业、火灾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纺织品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从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仓库安全管理、危险作业管控、危化品储存使用等方面细致制定管理要点。聚焦畅通“生命通道”开展整治行动,提升员工应急处置与逃生能力,全覆盖组织“厂中厂”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应急演练。
打造安全治理“示范点”
10月10日、10月23日,海门开发区、包场镇分片区组织召开“厂中厂”整治现场会,放大“以点带面、以强带弱”的辐射带动效应,指导企业对标找差、整改提升,鼓励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区域内“厂中厂”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对照安全风险分类定级标准,根据从业人员数量、厂房结构以及工艺、产品危险特性,督促出租方绘制覆盖全厂的安全风险分布图。将排查出的“厂中厂”在监管层级、检查频次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据了解,通过指导调研、上门辅导等方式,海门区培育了赫联产业园、平谦产业园、金之杰钢结构、新嘉澍纺织、融创电子、中国能源等一批示范企业。
筑牢本质安全“防火墙”
今年以来,海门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消防、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深入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以“防得住、控得了、逃得出”为整治目标,重点整治多家企业共用一幢(一层)厂房、违章违法建筑,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安装“一键响铃”和烟感报警,推进“厂中厂”专项治理任务落实落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警示教育一批、规范达标一批。
同时,通过联合执法抓“关键少数”,聚焦《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厉打击未组织开展风险辨识、未签订安全协议、出租方未统一协调管理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负责人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截至目前,全区已检查出租方、承租方合计1131家,发现问题隐患3652条,拆除违章建筑14处,立案30起,处罚49.2万元,安装“一键响铃”报警装置1082套。
拧紧除患保安“责任链”
海门区多渠道、多手段、全覆盖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印发《海门区“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指导手册》2000余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厂中厂”专项整治。以事故案例为警示,开展业务培训,普及“厂中厂”概念,法律法规对出租方、承租方要求以及安全管理重点事项。区领导带队督导调研“厂中厂”,对整治不彻底、不深入的地区部门,进行约谈、通报,推动安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此外,开展“厂中厂”企业向属地政府安全承诺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以案释法,让出租方、承租方对自身的职责有更清楚的认知。通过政府公众号曝光一批拒不配合整改的企业、表扬一批积极整改成效明显的企业,警醒企业自主整改、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