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今年端午节假期期间,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2起,其中各类电动车违法行为335起,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92起,酒驾8起(含醉驾1起)。
6月9日晚上,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人民路与江平路路口附近,对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展开突击检查。当晚9点,民警在路口发现一辆轿车副驾驶座上的一名男子未系安全带,正当民警准备走向他时,该男子赶忙系安全带。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劝导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元的处罚。5分钟后,同样在该路口等红灯的汽车驾驶员陈某因未系安全带被依法处以50元、记1分的处罚。在民警的宣传教育下,陈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6月8日凌晨3:34,在公新公路与五圩港路路口,男子蔡某驾驶机动车驶入检查点,被民警拦下进行检查。蔡某声称自己未饮酒驾车。在民警的要求下,蔡某接受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3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面对结果,蔡某如实交代自己喝了酒,自以为民警凌晨时段不会查酒驾,遂在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民警对其进行了违法教育,蔡某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