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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区域创新能力连续3年居全国第4

  11月2日,由科技部指导、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联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编写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4》在北京正式发布,我省区域创新能力连续3年居全国第4。

  区域创新能力综合评价包括知识创造、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创新绩效、知识获取等5个维度指标。《报告》显示,浙江在知识创造、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创新绩效等4个维度指标上均居全国第4,知识获取居全国第6、较上年度上升10位。

  区域创新能力是体现一个地区科技创新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浙江对标“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的重要要求,锚定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这一总目标,强化省委科技委领导统筹,举全省之力推进“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三支队伍”建设,省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科技特派员工作获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充分肯定,国家实验室、国家大科学装置、国际大科学计划均实现“零”的突破,10家省实验室和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实现体系化布局,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市)数分居全国第3、第2,2023年全社会研发人员全时当量(国际通用指标,指研发人员按实际从事研发活动的时间所计算出的工作量)64.2万人年、居全国第3,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小县大科技”新昌经验等改革做法全国推广。

  接下来,浙江将不断放大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的聚变效应,继续提升省域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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