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全市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成效显著。按照《规定》精神,为确保节日祥和、群众安全,12月6日,我市部署开展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今年,婺城区(包括金华开发区)、金东区行政区域内将继续做好《规定》的宣传和执行,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对违法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广大市民群众过上一个宁静祥和、平安文明的新春佳节。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