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鹿城区教育局召开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公布小学招生政策。今年,鹿城区小学招生将于6月4日启动报名。与往年相比,有两大变化:一是放宽了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二是筹建了鹿城区特殊教育学校,用来接纳有中高度智力障碍的鹿城区户籍小学新生。
主要变化有两个
今年,鹿城小学招生仍按照免试入学、公民同招、便民惠民原则进行,报名时间为6月4日至16日(9:00-21:00),适龄儿童家长可用手机APP“浙里办”进行网络报名。
今年,鹿城小学招生有两大变化:一是进一步放宽随迁子女入学条件:非鹿城区户籍、父母一方或儿童本人持有在鹿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向瓯越小学丁字桥校区、翠微校区、府东校区,黄龙三小双桥校区、双屿小学嵇师校区、原东屿小学、鞋都三小及部分村镇小学等公办学校(报名点)网络报名;对于父母及儿童本人均未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结合居住登记、社保缴纳等实际情况,分批分类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二是从今年起,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中有中高度智力障碍的对象,可向温州市鹿城区特殊教育学校(筹)报名就读,该校暂借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办学,过渡期半年。
这些学校对房产有要求
广场路小学、蒲鞋市小学、瓦市小学、城南小学、建设小学、水心小学、南浦小学、百里路小学等施教区内,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领取房屋产权证(包括新购房、买卖、析产、继承、赠与等)须满三年;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在具备上述条件后,应同时向施教区学校提供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的相关实际生活居住依据,如出生证、户口簿等。
2015年4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实验小学府东校区施教区房屋产权证,2017年7月10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南浦小学、温州市瓦市小学瓦市校区、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施教区房屋产权证,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领取、申请入读温州市市府路小学北校区的房屋产权证,以及2022年7月5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广场路小学广场路校区施教区房屋产权证,三年内仅供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使用。
温州市南浦小学、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温州市建设小学大南校区、温州市瓦市小学瓦市校区、温州市城南小学城南校区、温州市百里路小学百里路校区等学校(校区)处于招生红色预警状态,在执行本实施办法的同时,执行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相关规定。
双(多)胞胎可“长幼随学”读民办
今年,鹿城区优质民办小学为:温州市鹿城区瓯江小学、温州市鹿城区白鹿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适龄儿童可兼报公办、民办学校;选报民办学校,最多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市区范围视为同一招生区域)。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出计划数,一次性全部预录取,超出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时,如其中一位儿童被录取,其他未被录取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学校通过追加计划录取。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者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记者 潘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