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出台政策,为全市离岸创新中心规范化建设和高水平运营提供指导和依据,引导和支持各市(区)、开发园区、重点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在市外科技创新资源富集地区布局建设离岸创新中心,推动高层次人才向泰州集聚,让高水平成果在泰州转化。
2025年泰州市将布局建设区域离岸创新中心15家以上,力争实现重点开发园区全覆盖,新增入驻企业(项目)300个以上;新建企业离岸创新中心20个以上;落地泰州企业(项目)150个以上,应用转化创新成果200项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300人以上。
泰州市将融合各部门的政策资源,形成覆盖离岸研发、孵化、转化全链条的专项政策,从离岸创新中心建设、运营、人才、研发补贴、金融服务、绩效考评等方面全方位给予资金扶持,降低离岸创新成本,促进创新成果来泰应用转化。
比如,在建设方面,对于市(区)建设的区域离岸创新中心,自认定起三年内,按照新购置公共研发设备投入或者公共研发设备租赁使用费最高30%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500万元;市和市(区)联合共建的区域离岸创新中心,按照相关费用最高50%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在运营方面,对于市(区)建设的区域离岸创新中心,自认定起三年内,年度运营经费包括房租、委托运营费用或者自行运营职工薪酬等,按照最高20%给予补助,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市和市(区)联合共建的区域离岸创新中心运营经费,按照最高30%给予补助,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各地根据区域特色、产业基础组建离岸创新中心,更鼓励突破行政区划、体制机制等限制,联合共建、资源共享。在绩效评价体系中,帮助其他市(区)的项目进行孵化,也将会有额外加分。
对在离岸创新中心全职工作的研发类人才,发放专项补贴,最长发放三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2万元,本科生每年1万元。上述人才视同在泰州市工作,可以申报市人才工程或者科研项目,同等享受购房券、凤城英才卡等人才政策。
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入驻项目、企业离岸创新中心研发项目创新成果归属泰州市关联企业的,可以联合关联企业申报市级科技、产业、知识产权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相关科技创新奖励。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入驻项目、企业离岸创新中心研发项目使用共享科学仪器设备发生的服务费用以及检验检测服务费用,按照服务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当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此外,明确了离岸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落地企业与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引育、知识产权创造等都将具体化成一个个分值,成为评价离岸创新中心运行绩效的重要标准,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将获得100万元奖励。其中,落地企业与成果转化、融合创新服务两项分值是最高的。鼓励离岸创新中心吸引集聚更多成果在泰产业化,也鼓励利用现有平台,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合作等,将科技创新阵地前移至离岸创新中心。(朱世萍 范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