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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乡村振兴、重大项目、中央环保督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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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5月13日)上午,区委常委会举行会议,学习《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审议青浦区有关文件、听取关于2024年重大项目计划以及今年以来推进情况、传达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上海市动员会精神,听取关于青浦区配合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并作研究部署。区委书记徐建主持会议并讲话。

  对标一流、主动作为,打造示范区乡村振兴新标杆

  会议强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强化抓落实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青浦作为示范区建设的主阵地和上海联通长三角的重要门户,区位特殊、使命重大,要坚持对标一流、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努力成为示范区乡村振兴新标杆。对于实施意见中的7个方面27项具体任务,要结合青浦区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突出重点,形成一批标杆性、引领性的项目,进一步提升工作显示度和群众获得感。

  立足全局、形成合力,不断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重大项目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抓手,尤其在当前稳增长、惠民生各项任务十分繁重的形势下,更是全局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事。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形成更大合力,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各街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项目前期各项环节,强化统筹协调,把各项目标任务落深、落细,不断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即知即改,举一反三,持续提升生态治理水平

  会议要求,中央环保督察是检验青浦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的一次“大考”,全区上下要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在前期对历次中央、市环保督察发现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督察组提出的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坚决禁止搞“一刀切”、依法依规做好问责工作、共同完成好督察各项任务等要求。特别是生态环保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落实好一口受理、一口转办、一口反馈、联合办件、统一研判等工作机制,及时高效做好应对和处置。要精准把握督察重点,聚焦水环境、大气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紧盯农业面源污染、固废物处置、建筑垃圾偷倒、违法捕捞、油烟扰民等难点问题,全面优化发现和处置机制,切实补齐短板,强化精细管理和智慧赋能,不断提升生态治理水平,努力交出一份无愧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称号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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