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长江靖江段小桥港附近水域,靖江市开展了渔业资源损害修复放流活动,17万尾鱼苗由此投入长江怀抱。据介绍,这次购买鱼苗的费用,来源于近三年来靖江市涉渔行政处罚案件中的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
早在长江“十年禁捕”政策落地前一年,靖江作为江苏最早启动长江退捕的地区之一,率先打响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到2019年底,全市4983名长江渔民全部退出“江湖”,长江靖江段率先实现全面禁捕。此后,靖江市紧盯水上、市场、餐馆三个关键场所,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织密“十年禁捕”立体守护网。2020年以来,渔政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17次,立案193起。
在办理涉渔违法案件中,靖江市探索建立有效的长江生态修复机制,创新开展渔业资源损害修复放流。三年来,全市非法捕捞行政处罚涉案人员共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4万余元,这次共计购买鱼苗17万尾,其中鲢鱼5万尾、鳊鱼12万尾。
在涉渔行政处罚案件中,引入生态补偿,一方面能有效修复非法捕捞水产品对长江生态的破坏,体现“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另一方面能让作案人员认识到其行为对长江环境的侵害,起到警示教育的效果,促进全社会更好地落实长江十年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