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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法院:变“破”为“立” 让企业重获新生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破产团队高效快速审结了一起破产重整案件,助力企业重获新生。

蒙城县某建材公司于2015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某,注册资本2200万元,是小微企业。2020年-2022年期间,该建材公司因疫情持续影响,相关业务无法开展,从而导致资金链断裂,众多职工工资无法按时发放,部分职工和债权人陆续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中发现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法院进行破产审查。蒙城县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该建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蒙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后,破产团队对该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综合研判,发现该公司存在资产变现难、清偿率不高等问题,但另一方面,该公司又有着财产债权债务类型简单,债权人数相对较少等有利因素。经过充分研讨,破产团队认为本案具备重整的可能性,通过破产重整引进投资人能积极帮助债权人及职工尽快拿到欠款。同时,该建材公司认为公司还有“重生”的可能,欲挽回企业并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将债权人申报的债务履行完毕,其管理人向案件承办法官表达出想与债权人和解的意愿。

决定破产重整后,蒙城县人民法院立即将该案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相关重整工作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吸引投资人参与重整,合力救助小微企业。经过多次调度,最终选定一名投资人,共为企业注资600万,该案自受理重整申请至批准重整计划,用时仅12天。

达成重整计划后,案件承办法官现场以案释法,就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就如何防范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进行指导。最终,这家企业重获新生,实现了“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记者 李锦文 通讯员 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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