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挥政策金融为基础。引导县域政策性银行机构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弥补、导向和调节作用,以金融杠杆促进绿色经济和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持续为保障制造业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以完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为基础。制定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并将绿色金融纳入县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范围。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将绿色金融纳入年度业绩考核,对绿色金融业务拓展有成效、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有进展的部门和网点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以持续推进为长效机制。推进“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用好差异化政策,把准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指导银行机构设立职责明确的绿色项目营销专项小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行业客户建立“绿色通道”,为客户快速办理信贷业务,打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互惠互利的信贷合作方式,优先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等信贷政策和支持方向,加大对绿色信贷的投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以金融创新为突破。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融资渠道,推广绿色供应链融资,借助链上企业“绿色”化,实现绿色新发展;扩大担保范围,加大对县域糯稻、肉牛等特色种养殖业投入,促进地区特色生态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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