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工地项目经理擅自离岗,被市住建局立案处理,近日其所在施工单位缴纳罚款2万元。这给了工程建设领域时常离岗、缺岗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一记当头棒喝。
去年6月,市住建局安全监管人员在对某工程项目现场检查时,发现项目经理葛某某未到岗履职,4月份、5月份未有实名制考勤记录,且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市住建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予以立案处理。同时,鉴于该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经市住建局研究决定,对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擅自离岗且未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处罚决定无异议,按时缴纳了罚款。
市城建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到岗履职是项目经理的基本义务,也是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保证。若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到岗履职,意味着项目处于脱管状态,极易导致施工质量无法保证、施工进度拖沓滞后,甚至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项目经理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倪钢 朱妍 方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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