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4宿迁马拉松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2024宿迁马拉松”举办期间加强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以下简称“低慢小”飞行器(物)〕起降飞行活动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3月31日5时至15时,宿城区、市湖滨新区为临时空中管制区。管制区域内,禁止一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器(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二、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以上区域进行“低慢小”飞行器(物)的起降、飞行活动。
三、对于违规违法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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