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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近日,我市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朱荣出席活动并讲话。

朱荣在致辞中表示,当前,在居民消费水平显著提升、消费环境不断改善的同时,各种消费陷阱和欺诈手段也在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任重道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把消费维权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全链条、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真正把消费维权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各有关监管执法部门要建立维权信息共享机制、难点问题会商机制,强化依法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加大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更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也希望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能够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对待消费者反映的诉求,积极解决消费纠纷,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擦亮诚信经营品牌。

现场,宿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揭牌成立。从市消协到市消保委,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更名换牌,更是一次深刻的转型提升。其法定性质由“社会团体”改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身份”定位更鲜明、更精准。此外,职能单位覆盖更广。现在的消保委由62个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有受理消费者投诉,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等十四项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量更强。

活动中还发布了2023年度十大典型消费维权案例,并为十大最美维权人物、十大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市级和省级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颁奖。通过表彰,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带动更多消费者和各界人士加入消费维权队伍中,推动消费维权事业创新发展,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过去一年,我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从政策集成、机制创新、主体培育、消费维权等多个方面入手,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动能,先后被授予国家数字消费创新城市、国家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等荣誉称号。2023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87.4亿元,增速位居全省第三,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同时,我市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促消费、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着力优化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提升消费维权质效,消费维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大食品等4家企业获评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筑梦小镇、中央商场获评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32家企业获评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3349家商户试行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制度,累计完成退款800余万元。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7.5万件,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67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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