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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推进低保“扩围增效”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近期,为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金湖县多措并举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工作落细落实,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让低保政策更好地惠及每一位困难群众。

全面摸排,实现“政策找人”。召开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动员部署会及政策解读培训会,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要求以村(居)为单位,加大入户走访力度,全面摸排符合政策对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对初步判断符合条件的家庭及个人,录入经济核对系统进行信息比对,确保城乡低保扩围增效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蜕变。

应保尽保,确保“不落一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易致贫监测对象、突发重大变故的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以重病、重残人员以及近年三年申请临时救助人员、退出低保人员、“单人保”等对象为突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规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完善政策,促进救助公平。一是残疾人每月所得就业收入以及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打零工、种植(养殖)收入,在申请和享受低保期间可按低保标准进行扣减。二是严格落实就业成本抵扣政策。对因就业创业等产生的必要就业成本,在申请和享受低保期间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在每月就业收入中进行扣减。三是综合考虑家庭刚性支出。在申请和享受低保期间,对于家庭中因病、因残、因学等长期存在的刚性支出,可在认定收入时予以适当扣除。四是完善重残“单人保”政策。成年无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精神、三级智力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五是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从2023年7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75元/人月(81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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