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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两项惠企政策正在试点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龙年春节假期后首个工作日,南通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证同发”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从新项目审批到老项目管理方面,为开发区营商环境再提升注入新动能。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证同发”

试点行业范围。符合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符合国家、省、市和开发区产业政策、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且已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已完成或承诺投产前完成排污权交易,总量豁免的除外)。

试点预期目标。在总结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成效基础上,对符合上述试点条件的项目,同步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排污许可证。大幅缩短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许可审批时限,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在管理层面、技术层面和应用层面的衔接,不断巩固和强化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监管制度体系。

优化排污许可证管理

优化已纳入排污许可监管企业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降低污染因子监测及执行报告填报频次等。

强化未纳入排污许可监管企业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未纳入排污许可领证管理,但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可主动申领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

目前,南通环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正在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两证同发”;旭化成公司无工艺废水产生,正在申请优化排污许可证管理,降低废水监测频次。下一步,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逐步优化试点工作内容,不断破解建设项目从环境影响评价到落地生根的环保审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有效压缩环保手续时长,让更多优质企业在南通扎根、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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