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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发布总林长令2024年第一号令

近日,蚌埠市总林长令2024年第一号令发布。一号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行林长制决策,压实责任,加强林业资源保护。

一号令提出四项具体要求。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一号令要求要严防森林火灾,各级林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健全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控,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快森林经营单位和镇、村火情处置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防扑火和避险装备,强化技能训练,因地制宜开展生物防火林带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控能力,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

一号令提出要强化资源保护,坚决落实依法用林,认真履行政府保护林地法定职责,建设补充林地储备库,落实林地“占补平衡”,探索开展林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强化林地审核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支持国有林场参与集体林经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完善林权融资配套服务。各级林长要带头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在林地、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禁止区域违规建设公墓、豪华墓、硬化墓、活人墓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建立清单台账,限期查处整改,强化行刑衔接,重拳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不断提升保护水平。一号令提出要加强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监督管理,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组织编制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开展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加强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自然保护地巡查巡护力度;建立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三汊河、沱湖两个省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维护湿地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巡查巡护、执法检查。

近年来,我市全力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成效显著,一号令要求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面推进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加强松林监测和检疫执法,抓好枯死松木即死即清,严防疫情反复;以准确测报为基础,以全覆盖人工查防和精准施药防治为主要措施,继续抓好美国白蛾防控工作,确保实现有虫不成灾的防控目标。(融媒体记者 陈瑶 通讯员 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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