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9.8亿元,同比增长4.8%,高于全省0.8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7位,较2023年同期提升7个位次。
政策有力。出台《2024年迎新春惠民生促消费活动方案》,围绕年货、汽车、家电、百货等重点领域,举办迎新春年货购物节、淮河路龙年庙会、新能源汽车展等重点活动10余场,发放消费券1300万元,拉动销售1.2亿元,推动限上社消零增长1.9个百分点。
政企合力。以“徽动消费·‘蚌’发精彩”为主题、“百店千品展销”为主线,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290场次,参与重点商协会、商贸企业2600余户次,实现销售额12.5亿元,带动全口径社消零增长3.6个百分点。
培育发力。强化入库政策宣传指导,做实做细市场主体培育,一季度新增入库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270家,累计完成零售额60.9亿元,零售额增量4.7亿元,上拉限上消费品零售额7.6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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