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关工委等14家部门联合印发《亳州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提出了健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机制、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政策体系、健全广覆盖的家庭教育支持服务网络、培训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完善精准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构建全链条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6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和策略措施。明确到2025年,我市将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公平优质、均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政策体系
《规划》明确,家庭教育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立德树人、法治原则、系统推进、守正创新、共建共享”六项基本原则。
《规划》指出,要健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机制。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逐步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安排。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家长学校等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开展五好家庭评选和文明家庭、绿色家庭创建,健康家庭和无烟家庭建设以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等,优化立德树人良好家庭环境;在城乡社区普遍设立新时代家庭观宣传栏、最美家庭光荣榜,在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常态化设立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专栏专题等,营造立德树人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政策体系方面,提出将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将家庭教育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部门相关专项规划和工作职责。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健康教育服务、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等。围绕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聚焦家长教育子女的急难愁盼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家庭教育规划,推动出台家庭发展相关支持政策,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推动家庭教育健康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规划》明确,针对新时期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重思想理念创新。在深化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方面,提出要鼓励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应用研究,推动将家庭教育重点研究课题纳入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以整体提升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水平。
中小学普遍要建家长学校
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新要求,《规划》指出,建全广覆盖的家庭教育支持服务网络。探索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与常态化;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所站、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城市社区建校率达到90%,农村社区建校率达到80%,家长学校每年至少组织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大力加强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做到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专业的师资队伍、有系统的教学计划、有丰富的活动开展、有客观的成效评估。大力提升家长学校指导服务水平,完善家庭教育档案,统合家庭教育资源力量,健全指导服务制度,针对家庭需求提供多元化、多类型、菜单式的服务,切实构建老百姓推门可见、服务可感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
此外,统筹利用公共服务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时,面向服务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婚育、科学养育知识和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指导。婚姻登记机构通过举办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强化婚姻家庭责任和义务。鼓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结合社会活动,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开发多样化、有质量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产品。
持续拓展家庭教育媒体服务平台,加强网上家长学校建设,借助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平台,搭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和咨询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平台,探索个性化、定制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新样态。
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
《规划》明确,将组建高素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汇聚高水平家庭教育专家队伍。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培养专业人才。依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家庭教育协会、家庭教育研究机构、职业能力培训机构等,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科学系统的业务培训,有计划地系统培育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发展壮大一批立足当地、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指导服务队伍。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职业化与专业化发展。
依托高等院校和有关社会机构,广泛吸纳从事家庭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组建来源多样、学科多元的家庭教育专家智库,为家庭教育政策制定、课程开发、教材编撰、队伍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持,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面向家长提供专业指导咨询。
此外将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和儿童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满足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持续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面向本单位职工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支持和引导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培训,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在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
《规划》指出,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站、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注重发挥网格员、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妇联执委、志愿者等各类队伍作用,健全本区域特殊困境儿童、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等群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综合信息台账,鼓励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精准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地区,城市流动人口集中地、城乡接合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等重点地区,广泛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提高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监护能力和法治观念,营造民主、和谐、温暖的家庭氛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问题发生。
合力解决儿童使用手机等问题
《规划》指出,将健全协同育人工作协调机制、共同衔接机制、区域协作发展机制。注重发挥市家庭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市家庭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年度重点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协同育人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
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密切家校日常沟通。鼓励社区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家校社沟通平台,把学校、社会丰富的教育资源链接起来,为家长提供优质指导服务。引导家长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配合落实“双减”任务,合力解决儿童使用手机、网络管理、心理健康等问题,支持儿童参与社会实践,努力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在教育追求、教育资源、教育策略上的深度融合。
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与沪苏浙地区家庭教育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发挥长三角家庭教育合作联盟作用,推动实现教育优质资源信息共享、资源共建、人才共育、成果共用。依托长三角家庭教育专家智库,携手探索新时代家庭教育协同融合新模式。
《规划》明确提出了健全实施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监督评估、强化示范引领等措施,对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积极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补充的家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纳入文明创建重要内容,纳入各实施部门督导范围。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评估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探索新时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模式创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家庭教育评选表彰、示范创建机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规划实施的有效经验和特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