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制定并发布《亳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第一批)》,凡亳州市行政区域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相关有效证件(现役军人相关证件以及能证明与现役军人家属关系的证明,退役军人优待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等)享受优待。
优待内容包括医疗服务、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生活消费、金融服务、通讯等六大类。
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诚邀社会各界主动参与,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如餐饮、住宿、医疗、交通、购房、购物等,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逐步拓展优待内容,分批次提高优待、优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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