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宿州市医保中心获悉,近日,我市正式上线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功能。
据了解,自10月1日起,凡患有7个试点病种疾病,即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符合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规定,在试点5家省属医院,包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住院治疗的我市参保群众,不受医保转诊转院备案规定限制,执行参保地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这一政策减轻了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参保患者出院时联网即时结算,提高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的报销水平,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支付的“杠杆作用”,引导省内完全有能力治疗的大病患者在省内就诊,积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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