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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

  “不用出门,在家通过微信公众号就能完成医保缴费,更加智能、便捷。”10月12日,市民王女士仅用了5分钟,就为家人完成了医保缴费。当天,记者从宿州市医保局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正式开始,集中参保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据介绍,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较往年有变化。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1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50元。资助政策方面,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50元;在过渡期内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80元;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75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75元。

  据了解,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持有合法就业证件或永久居留证的外籍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居住证的公民外籍配偶。已参加职工医保但无连续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在暂停原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后,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不断拓展缴费途径,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全市城乡居民可通过“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渠道,通过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实人、实名验证后,仅需输入参保身份信息,核对确认即可缴费。如2022年度未在宿州市参保缴费,需进行参保登记后进行缴费,城乡居民也可以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参保登记;驻宿高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参保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开始,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缴纳家人的居民医保费用。在职职工关联其配偶、父母、子女身份信息,通过上传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资料,实现市域内个人账户缴纳共济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方便快捷。

  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无需提前缴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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