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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多措并举推进医疗救助惠民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宿州市上下共同努力、矢志奋斗,四县一区实现摘帽,35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顺利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采取“定向”资助、“定额”补贴、“定点”宣传、“定期”落实的措施,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实施医疗救助,做到应保尽保,织密医疗“保障网”,托起群众“幸福梦”。

  “定向”资助,把住精准关。针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医保缴费仍存在一定困难的情况,市红十字会、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的通知》,明确全市已认定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并给予资助。

  “定额”补贴,找准平衡点。通过实地调研,市乡村振兴局摸清全市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底数,结合其家庭收入及刚性支出情况,充分考虑资金筹集、拨付和资助规模,经过综合测算、研判,决定采取“定额”形式进行资助,确保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综合补贴与低保对象持平。

  “定点”宣传,提升知晓度。为确保政策精准实施,市乡村振兴局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平台及入户走访的方式,广泛宣传和解读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范围等。同时,引导基层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积极组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帮扶联系人等深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中开展政策宣讲,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提升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知晓度与满意度。

  “定期”落实,提高补贴效率。为及时拨付资金,我市细化明确各方职责、各级分工和序时要求。其中,市乡村振兴局动态掌握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及时提供监测对象信息;市红十字会根据资助对象规模足额保障资金,确保补贴政策应享尽享、没有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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