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命名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命名寿县炎刘镇石埠村等5个村的村规民约、大通区上窑镇上窑社区等5个社区的居民公约为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近年来,我市各村(居)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丰富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村(居)事务,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探索修订了一批特色鲜明、群众欢迎的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经县(区)推荐、市民政局审核,决定命名寿县炎刘镇石埠村、凤台县凤凰镇芮集村、田家庵区安成镇廖湾村、八公山区山王镇张楼村、淮南经开区林巷村5个村的村规民约为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命名大通区上窑镇上窑社区、谢家集区望峰岗镇靠山社区、潘集区芦集镇潘三东社区、毛集实验区毛集镇河西社区、淮南高新区三和镇安理社区5个社区的居民公约为全市优秀居民公约。
《通知》指出,被命名的村(居)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加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导健康向上社会风气、倡导市民文明礼让公序良俗、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县(区)要组织村(居)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大力宣传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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